(欧盟)第 1169/2011 号条例:欧盟食品标签完整指南
(欧盟)第 1169/2011 号条例对每一张欧盟食品标签的要求:营养声明、14 种过敏原、字号,以及它与 FDA 规则的区别。
(欧盟)第 1169/2011 号条例,即《消费者食品信息条例》(Food Information to Consumers,FIC),为全部 27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国家(挪威、冰岛、列支敦士登)提供了唯一一套统一的食品标示规则。该条例自 2014 年 12 月 13 日起适用,其中强制性营养声明自 2016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。如果你习惯的是 FDA 标签,最主要的差异是:能量同时以 kJ 和 kcal 表示,数值按每 100 g 或每 100 ml 而不是按每份表示,标示盐而不是钠,以及 14 种过敏原在配料表内加以强调,而不是另起一行“Contains”声明。
第 1169/2011 号条例的强制标示事项(第 9 条)
在欧盟销售的每一件预包装食品都必须标示:
- 食品名称
- 配料表,并对过敏原加以强调
- 某些配料的含量(QUID,即配料定量标示),在包装上强调该配料时适用
- 净含量
- 最短保质期日期(“best before”,即最佳食用期)或“use by”日期
- 特殊贮存条件或使用条件
- 欧盟境内负责的食品经营者的名称与地址
- 在要求的情形下标示原产国(例如某些肉类,或者省略会产生误导的情形)
- 必要时标示使用说明;酒精度高于 1.2% 时标示酒精度
- 营养声明
营养声明(第 30–35 条)
强制标示的营养声明是一份顺序固定的清单:能量(kJ 与 kcal)、脂肪、其中饱和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其中糖、蛋白质和盐,按每 100 g 或每 100 ml 标示。膳食纤维、单不饱和脂肪与多不饱和脂肪、多元醇、淀粉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(达到显著量时)可以自愿加列;除此之外的任何项目都不得出现在该表中。有三个 FDA 习惯需要改掉:
- 标示盐,不是钠。欧盟标示的是盐,按钠 × 2.5 计算。列出钠的美国规格表必须先做换算。
- 每 100 g/ml 是强制基准;每份数值只是可选的补充。这里没有美国式的份量推导;参见每 100 g 与每份对照。
- 没有添加糖一行,也没有 %DV 栏。参考摄入量(Reference Intake,RI:能量为 8400 kJ/2000 kcal,见附件 XIII)的百分比属自愿标示;膳食纤维可选,反式脂肪则完全不予标示。
过敏原:14 种,在配料表内强调,不设“Contains”行
附件 II 列出 14 种物质:含麸质谷物、甲壳类、蛋、鱼、花生、大豆、乳、木本坚果、芹菜、芥末、芝麻、二氧化硫/亚硫酸盐(含量高于 10 mg/kg 或 mg/l)、羽扇豆和软体动物。它们必须在配料表内加以强调,通常用粗体,采用能把它们与其余文字区分开的排印方式。与美国不同,在存在配料表的情况下,不允许另设一行独立的“Contains”声明。与美国九种过敏原制度的差异,详见我们的过敏原标识指南。
易读性与小包装
第 13 条规定强制信息的最小x 高度(x-height)为 1.2 mm(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80 cm² 时为 0.9 mm)。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25 cm² 的包装豁免强制性营养声明;极小包装(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 cm²)只需标示食品名称、过敏原、净含量和日期,配料表可通过其他方式提供。
欧盟与 FDA 一览对比
| 项目 | 欧盟 1169/2011 | 美国 21 CFR 101.9 |
|---|---|---|
| 能量 | kJ + kcal | 仅 Calories(kcal) |
| 标示基准 | 每 100 g / 100 ml | 按 RACC(惯常食用参考量)推导的每份 |
| 钠 | 盐(Na × 2.5) | 钠(mg) |
| 糖 | 仅总糖 | 总糖 + 添加糖,并标 %DV |
| 膳食纤维 | 自愿 | 强制 |
| 过敏原 | 14 种,在配料表内强调 | 9 种,括注或“Contains”声明 |
| 百分比 | %RI 自愿 | %DV 强制 |
各国附加做法:Nutri-Score 及其同类
第 1169/2011 号条例统一了包装背面的营养声明,但成员国可以推荐自愿性的包装正面标识方案。Nutri-Score是其中最普及的一种,已被法国、比利时、德国、荷兰、西班牙、卢森堡和瑞士采用。远程销售另有一条值得记住的规则:线上销售时,除日期标示外的全部强制信息,都必须在购买之前就已可获取。
NFL 会把欧盟的表格式营养声明(kJ/kcal 换算、盐的计算、过敏原加粗,以及根据你的配方按每 100 g 计算)作为其中一种版式生成,见覆盖范围页面。在配方管理中把配方建好一次,然后切换输出国家即可。
常见问题
欧盟标签需要标示每份数值吗?
不需要。每 100 g 或每 100 ml 才是强制的标示基准。每份数值可以自愿加列,前提是在标签上对份量做出定量说明,并写明份数。
能把按美国要求标示的产品原样拿到欧盟销售吗?
不能。美国的“Nutrition Facts”面板不满足 1169/2011 的要求:能量单位、标示基准、盐的换算、过敏原强调、语言要求以及欧盟经营者地址全都不同。你需要一份专供欧盟的标签,不过它可以由同一套配方数据计算得出。
Nutri-Score 在任何地方是强制的吗?
不是。在欧盟法律下 Nutri-Score 仍然是自愿的;成员国可以推荐它,但不能把它变成强制要求,因为强制性的国家方案会与统一的条例相冲突。不过在已采用的国家,许多大型零售商在商业上要求使用它。
需要从现有配方生成一份符合欧盟要求的营养声明吗?免费生成器会自动把钠换算成盐、把 kcal 换算成 kJ、把每份换算成每 100 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