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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Supplement Facts”与“Nutrition Facts”:确切的区别

“Supplement Facts”面板依据的是 21 CFR 101.36,不是 101.9。对比两类标签:零值规则、剑号、来源配料,以及“Other ingredients”。

White supplement bottles labelled omega-3, dietary supplements and fish oil

膳食补充剂与常规食品使用两种不同、且在法律上相互区分的标签面板。常规食品依 21 CFR 101.9 带有“Nutrition Facts”面板;膳食补充剂依 21 CFR 101.36 带有“Supplement Facts”面板。两者看上去像是近亲,但规则几乎在每一行上都分道扬镳:哪些必须列出,哪些可以列出,哪些必须省略,以及配料如何命名。用错面板本身就构成标示不当(misbranded)的问题,因此第一个问题永远是:你的产品属于哪一套监管体系。

骨架相同,规则不同:只有“Supplement Facts”可以列出没有既定 Daily Value 的营养素,并以剑号脚注加以标示。

“Supplement Facts”还是“Nutrition Facts”:你的产品需要哪一种面板?

1994 年的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(DSHEA)把膳食补充剂定义为:意在补充膳食的产品,含有膳食成分(维生素、矿物质、草药与植物成分、氨基酸及类似物质),以胶囊、片剂、软胶囊、粉剂或液体等形式供口服摄入,且不被表述为常规食品,也不作为一餐的唯一组成部分。表述方式很重要:一款作为饮料推广的蛋白饮品属于食品,需要“Nutrition Facts”;一款配方相近、但定位为补充剂、标有“Supplement Facts”面板和建议用量的产品,则落入 101.36。处于边界的形态(软糖、小瓶浓缩饮剂、粉剂)取决于你如何呈现该产品,而 FDA 确实会盯住这条边界。

Assorted supplement capsules spilling around white bottles
膳食补充剂遵循 21 CFR 101.36:这是一套与常规食品不同的规则手册。

逐项对照:两者的差别

项目“Nutrition Facts”(101.9)“Supplement Facts”(101.36)
份量由 RACC(惯常食用参考量)推导由建议用量确定,例如“2 capsules”
含量为零的营养素核心营养素即使为 0 也须列出不存在时必须省略
没有 DV 的成分不在面板中列出列在下方并加“†”(Daily Value not established)
面板中的来源配料不允许允许:“Calcium (as calcium carbonate)”
专有配方不适用允许,须标示配方总重量
植物成分视同普通配料须标明植物部位和名称
非活性成分列在配料表中面板下方的“Other ingredients:”(其他配料)清单

三条最容易让人措手不及的规则

1. 零值省略规则

食品标签会自豪地标出“Trans Fat 0g”。补充剂面板不可以:含量为零(或低于可申报阈值)的营养素必须完全略去。一款维生素 C 软糖不会列出脂肪、钠或蛋白质,除非它们确实以可申报的量存在,热量也是如此。

2. 剑号(†)脚注

没有既定 Daily Value 的膳食成分(植物成分、辅酶 Q10、益生菌、多数氨基酸)出现在维生素/矿物质部分的下方,并带一个“†”符号,指向脚注“Daily Value not established”。这一部分也是专有配方的所在,须申报配方总重量,各组分按降序排列。

3. 植物成分的身份识别

植物成分必须标明所用的植物部位(根、叶、种子),并在通用名尚未标准化时标明拉丁学名:“Ashwagandha (Withania somnifera) root extract”。这是 FDA 补充剂检查中常见的 483 观察项。

顺序同样重要:101.36 规定了排列次序:设有既定 Daily Value 的“(b)(2)”类营养素排在最前,顺序与食品标签相同,置于“Amount Per Serving”标题之下;没有 DV 的膳食成分随后自成一段;专有配方位于第二组之内。自行发挥排列顺序属于合规错误,即便每一个数字都正确。

两套体系的共同之处

FALCPA 之下的过敏原标示对补充剂的适用方式与对食品完全一致;一粒乳清蛋白胶囊需要申报“milk”。补充剂上允许作结构/功能声称,但须附 DSHEA 规定的强制免责声明(“This statement has not been evaluated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…”),而疾病声称对两类产品都是禁止的。两种面板都使用分年龄组的 DV 表:成人、4 岁以下儿童、婴儿,以及孕期和哺乳期人群;参见婴儿面板手册和成人 DV 表。某些产品还需要警示声明,详见补充剂警示语。

两种面板都能生成

我们的NFL 生成器可以从同一套配料数据渲染两种面板类型,包括“Supplement Facts”的全部适用人群变体,并自动套用省略规则、剑号脚注以及其他配料(“Other ingredients”)的位置。更多关于标签类型的问题,请见标签常见问题。

常见问题

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哪一种面板吗?

不能随意选择。面板取决于产品的法定类别,而该类别由它的组成以及你如何表述它来决定。一款作为常规饮料推广的产品不能带“Supplement Facts”,一款胶囊补充剂也不能带“Nutrition Facts”。

膳食补充剂会申报热量和宏量营养素吗?

会,只要它们以可申报的量存在。一款标示为补充剂的蛋白粉会申报热量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;一片不含热量的矿物质片剂则依零值省略规则将它们全部略去。

过敏原规则适用于膳食补充剂吗?

适用。FALCPA 和 FASTER Act 涵盖膳食补充剂。软胶囊中的大豆卵磷脂、蛋白配方中的乳清,或小麦来源的配料,都需要作主要过敏原申报,所用的两种方式与食品标签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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